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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塔村党支部书记郭利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问题的联合举报材料

时间:2025-12-27 来源:互联网


举报对象:
郭利锋,男,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林家坪镇郝家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举报事项类别(可多选):
 违反民主决策程序
 侵害集体资产
 利用职权为亲属牟利
 涉嫌职务违法
 涉嫌职务犯罪(利益输送、滥用职权、职务侵占等)



一、基本举报请求

举报人依法反映:郭利锋在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集体土地出让及工程项目承揽过程中,严重违反民主程序,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并涉嫌通过工程项目回流方式向其本人及家族成员控制的企业进行利益输送,相关行为已明显涉嫌违纪违法,部分情节涉嫌构成职务犯罪。



二、违规出让集体土地,涉嫌滥用职权、侵害集体资产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光明煤矿项目,需要征占郝家塔村集体耕地。

郭利锋在未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未履行民主讨论和表决程序、未进行有效公示的情况下,擅自以郝家塔村民委员会名义,于2022年与大土河煤业签订《建设项目征地协议》。

该协议约定:
 • 出让集体耕地 353.75亩
 • 协议总价 1196.6828万元

上述土地处置行为,未履行任何法定民主程序,明显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且出让价格明显偏低,涉嫌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集体经济重大损失。

该行为已涉嫌:
 • 滥用职权
 • 非法处置集体资产
 • 职务违法行为



三、土地出让后工程集中回流至亲属企业,涉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

在上述违规土地出让完成后,大土河煤业在煤矿建设过程中,将大量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及材料供应业务,高度集中交由与郭利锋存在直系亲属或密切姻亲关系的企业承接,形成明显的利益对应关系,具体如下:
 1. 吕梁市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唤连(郭利锋大嫂)
中标“大土河煤业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建安工程”等项目,中标金额合计1300余万元。
 2. 山西盛邦商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志锋(郭利锋弟弟)
多次承揽大土河煤业商砼供应项目。
 3. 临县兴永兴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奴生(郭利锋父亲)
承揽“工业广场井筒施工矿井水外运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
 4. 山西北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为郭利锋亲属李北峰
参与并承接大土河煤业相关业务。

上述企业在人员关系上高度家族化,在业务承揽上高度集中,在时间节点上与土地出让行为高度吻合,明显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该行为实质上是将本应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收益,通过工程合同、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方式,变相输送至郭利锋本人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中。



四、涉嫌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问题指向

综合上述事实,郭利锋的行为已涉嫌:
 1. 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纪律;
 2.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3. 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涉嫌利益输送;
 4. 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或其他职务犯罪(具体罪名请依法认定)。



五、证据线索情况(已掌握或可调取)
 1. 《建设项目征地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含郭利锋签字);
 2. 涉事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3. 大土河煤业工程中标公告、合同、付款记录;
 4. 村级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公示的事实情况;
 5. 相关人员证言及村集体财务资料。



六、举报请求事项

恳请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依法:
 1. 对郭利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2. 对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或并案侦查;
 3. 全面核查土地出让、工程承揽、资金流向及利益关联情况;
 4. 依法追回集体经济损失,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员。

举报人承诺,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愿依法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人: 郝家塔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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