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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了!!业委会强推1.5天闪电投票,背后或藏400万元神秘交易

时间:2025-11-29 来源:互联网

当一个近700户小区用仅1.5天完成业主大会投票,这创造了全国物业管理的“纪录”,却也写下了民主程序的耻辱。中洲中央城邦业委会的这波“神操作”,让业主权益在极限压缩的时间中荡然无存。

第一幕:收购与被收购的“父子关系”

最近,成都锦江区中洲中央城邦的业主群聊炸了。一条聊天记录在群里疯传,内容让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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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某物云(某科物业)已于2024年12月31日全资收购某洲物业。

也就是说,某洲物业 = 某科物业

按理说,这是“亲爹”和“亲儿子”的关系。

如群里信息属实,某科一边收购了某洲,一边却鼓励业主投票“炒掉”某洲。这相当于“亲爹”要联合业委会把“亲儿子”往死里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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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云官方收购公告)

再结合网传“12月X号”神秘日期与业主大会投票截止日期高度重合,业委会将近700户的业主大会投票压缩至极限的1.5天,冒着投票时间不够,无法完成“解聘”目标的压力,也要“抢工期”达成这项“KPI”......

业委会这么拼命,是

当然不是。

头铁吗?

也不是。

那是什么?

最大的可能是利益。

第二幕:“三连违法”与“闪电战术”

从业委会公众号发的历次公告,并核实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典》来看,业委会为此“神操作”做了充分“铺垫”:是首次公告因未满30日报告期被街道办叫停;随后恢复公告又未满足15日公示期,再度违法;同时,其内部决策未按规则提前3天公告议程,涉嫌逃避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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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系列“三连违法”程序,与1.5天的投票期一脉相承,共同指向一个目的:绕过监督,强行闯关。这无异于是把《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按在地上摩擦。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限,本质上是为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讨论权和投票权,而业委会却将其视为可以随意跨越的障碍。

1.5天投票期在实际操作中更显荒唐,对于一个近700户的小区,1.5天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连续35个小时(含夜间)每3分钟至少要完成一票才能覆盖全体业主——这还不考虑核实身份、解释议题的时间。

这意味着,投票通道在工作日(周二至周三)的短暂时间内开放,广大上班族几乎被直接剥夺了投票机会——他们清晨出门时投票站未必开放,夜晚归来时可能已错过时间。

这意味着,不住在本市的业主基本无法行使权利。即便业委会承诺邮寄选票,1.5天的极限操作也使得“收到选票-填写-寄回”的流程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意味着,业主之间没有充分讨论、沟通和思考的时间。如此重大的物业续聘事项,需要时间了解信息、比较方案、权衡利弊,而1.5天的“闪电战”完全剥夺了这一过程。

更讽刺的是,业委会在违法推进投票的同时,还取消了更为透明便捷的线上投票方式,全部采用线下纸质票,进一步增加了操作的不透明性。

放眼全国,业主大会的表决期普遍在7至15天。即便是程序最为简化的电子投票,也会给予数日的考虑期。1.5天的设置,放眼全国物业管理实践,堪称“创纪录”的极限压缩。

这种设计的唯一“优势”,似乎就是精准筛选投票人群、人为制造参与障碍,从而为操控投票结果铺路。

当程序正义被弃之不顾,结果的公正就无从谈起。这场闹剧背后,业委会需要给全体业主一个诚实交代——到底是在为业主权益服务,还是在为个别人利益极限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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